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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7-03 21:25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7-03       报名截止:2022-07-05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内蒙古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22]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伊金霍洛旗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拟为旗委党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名工作人员。具体信息详见《伊金霍洛旗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自觉维护民族团结进步;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
6.年龄要求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1986年6月29日(不含)至2004年6月29日(含)期间出生;博士研究生或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即1981年6月29日(不含)以后出生;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8.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学位取得日期截至2022年7月31日。其他条件(含招聘岗位信息表中要求的资格条件)的取得时间截至2022年6月29日。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1.在读的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研究生(不含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应届毕业生);
2.试用期内和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及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5.现役军人;
6.应聘后即构成回避关系岗位的人员;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直接登录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jhl.gov.cn),点击报名端口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时间:2022年6月29日上午9:00--2022年7月5日下午17:30;资格初审截至时间为2022年7月6日17:00。
报名截止后若达不到面试开考比例的将调整招聘计划或取消开考,并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而被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进行改报,改报时间为2022年7月7日上午9:00--2022年7月8日下午17:30;改报资格初审截至时间为2022年7月11日17:00。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且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护照)报名,报名与面试、试讲时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4.报名时,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同时上传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在校证明(应届毕业生)、学历认证报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报名材料扫描件,以及经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附件2)。
5.应聘人员在填写个人简历时,须完整填写从专科(本科)毕业至今的所有经历,时间不能断开或空缺。不按要求填写或时间有断开的,将不予审核通过。
学习经历:填写本人就读专科、本科和研究生学习经历,包含起止年月、就读学校、院系和专业(须如实按照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填写)、取得的学历、学位(含第二学位、二学位、辅修学位及专业)。
工作简历:须完整填写到报名开始之日的工作经历,包含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工作。未就业期间的经历,填写起止年月并注明“待业”。公务员(参公人员)或已被事业单位列编聘用的要注明是否已过试用期或最低服务年限。
6.岗位表中所要求的专业类别或专业等,主要参考教育部制定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4月更新)以及研招网最新信息。对现行专业目录中未能完全涵盖的一些高校自设专业、新兴学科、国外教育学科等,应聘人员也要如实填写,以便资格审查人员初步判断是否符合岗位的专业要求(提示:资格复审、考察等环节还要做深入、具体审核,请报考者认真对待,慎重选择报考职位)。
7.应聘人员在反复核对所填每一项信息均准确无误后点击提交。信息在资格初审通过后无法修改。
8.应聘人员须对网上所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填报虚假信息或隐瞒重要信息情节严重的,取消其考试、录用资格,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9.应聘人员要保持报名时所填写的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10.报名期间,请应聘人员合理安排时间,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以便按时完成报名有关事宜。
11.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岗位招聘条件,对照个人情况,选报符合自身条件的岗位进行报考。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在应聘人员报名后2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条件的,审查通过;对审查未通过的,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2.《伊金霍洛旗2022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中涉及的有关学历、学科、专业等资格条件方面的问题,具体以研究生学历学位专业为准,对大学本科学历学位专业不作要求,其他事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工作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需按公告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证明等材料参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具体要求通过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如发生现场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现象,以现场复审结果为准。凡信息不实或经审查不具备报名条件的人员,取消其资格;未按规定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通过资格复审进入面试和试讲的应聘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面试和试讲地点和时间见准考证,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进入面试和试讲范围人员名单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四)面试、试讲及总成绩计算
此次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应聘人数之比)为1:3。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将核减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岗位,并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岗位变更公告。
1.面试时间、地点及其它事宜通过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至少在面试开始前半小时到达指定地点,未在规定时间前到达指定地点的,取消面试资格。
2.面试采取试讲和结构化面试两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履行岗位所需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面试、试讲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当场予以公布。
3.应聘人员面试时用国家通用语言作答。
4.对于实际到场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该岗位实际招聘计划数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事先设定的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行下一环节。
5.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40%+试讲成绩×60%。考试总成绩加权后计算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应聘人员考试成绩及通过面试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
(五)体检
面试和试讲工作结束后,按考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如果出现末位成绩并列的报考人员,组织加试确定人选。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另行通知。
1.体检工作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具体实施,体检医院由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体检工作程序、项目及标准严格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进行。体检工作在面试成绩公布后1周内完成。
2.体检时,要做到认真负责、组织严密、程序严格、公开透明。应聘者需要复检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在接到医疗体检机构通知后及时通知应聘者进行复检。
3.体检结果按隶属关系备案。应聘人员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等导致体检结果不实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后依次递补。体检工作结束后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
4.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考察
1.由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对拟招聘人选进行实地考察,成立2人以上组成的考察组。考察工作突出政治标准,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是否牢记“三个离不开”、切实增强“五个认同”等政治要求,坚决把政治上不合格的挡在门外。考察内容包括政治素养、理想信念、道德品行、专业知识水平、学习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情况。具体考察时间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拟招聘人选须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考察的,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束后,在决定人选前,与本人沟通确认是否决定到我旗工作等事宜。
2.考察方式。考察主要采取查阅个人档案、实地走访、个别谈话、查询社会信用记录等方式进行,已参加工作的,与所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同事谈话了解情况;应届毕业生,与导师及同学谈话了解情况。考察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
3.应聘人员应在体检结束的10日内提交考察工作所需的人事档案及相关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对考察不合格的或自动放弃的考生经招聘单位研究确定,取消其聘用资格,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等额递补。
(七)公示
1.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间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间,对于反映应聘人员有关问题的举报信、电话以及有关部门转办的举报信,要认真登记,及时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最终核实结果反馈举报人和转办单位。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问题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1.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全过程。
2.拟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聘用资格:
(1)应届毕业生未能如期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
(2)办理聘用备案手续前,已被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新录(聘)用的(以备案或批准文件为准)以及录取为全日制学生的;
(3)试用期间或期满考核不合格的;
(4)在公开招聘过程中有信息不实、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影响聘用的。
3.拟聘人员备案。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报送旗委组织部备案。
4.办理手续并签订合同。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国家、自治区有关规定与招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15个工作日内,无故不来办理相关手续者,取消招聘资格。实行试用期制度,新聘人员属初次就业的,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聘用人员为3个月。
5.待遇保障。招聘人员均为事业编制,签订合同后,享受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
四、其他事宜
(一)对报考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招考不指定复习范围和考试参考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本次招聘工作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严格执行鄂尔多斯市和伊金霍洛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最新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本次公开招聘的有关程序、步骤、要求等可能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作出调整,届时将在伊金霍洛旗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相关公告,请应聘人员随时关注。应聘人员做好个人防护,减少非必要流动。
(四)未尽事宜由伊金霍洛旗公开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五、纪律与监督
(一)实行回避制度
1.岗位回避。应聘人员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等关系的,不得应聘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应聘从事该单位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
2.履职回避。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利害关系的,以及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履行职责的,应当回避。
(二)严格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已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调离招聘工作岗位或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
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477-8160125
政策咨询电话:0477-8691793
监督电话:0477-12380-4
0477-8691798